“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小挑”赛事科普
2024年是“小挑”(“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年,这项赛事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创业计划竞赛又称商业计划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提升学生社会化能力、服务学生就业创业。
1“大挑”与“小挑”的关系
2015年前,大小挑为两个并列“挑战杯”竞赛项目: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这两个项目都由共青团中央牵头主办,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2015年后,小挑更名为“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基本延续了小挑原本赛制与规定。“挑战杯”与“创青春”依旧由共青团中央牵头主办,每年交替举办,偶数年举办“小挑”,奇数年举办“大挑”。
2“大挑”与“小挑”的区别
3比赛时间线(以往年为例)
院赛(12月-2月)
校赛(3月-4月)
省赛(5月-6月)
国赛(9月-11月)
4赛事专项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项目分类
A类项目
A类项目突出创新精神,注重考察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体现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与创造能力。具体包括项目的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等方面。
B类项目
B类项目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6参赛对象
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7参赛形式
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团队名称自行确定)。团队人数以5—8人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层次组队参赛。鼓励由研究生、本专科生的不同专业同学共同组成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
6项目申报材料
一般包括参赛项目申报表、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需转成PDF格式)、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支撑证明材料(PDF格式)。
(1)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于2023年10月29日举行终审决赛,在国家公证人员监督公证下,完成成绩统计和奖次评定工作。竞赛评审委员会就内地作品评出特等奖作品115件、一等奖作品201件、二等奖作品373件、三等奖作品959件;就港澳地区作品评出特等奖作品2件、一等奖作品2件、二等奖作品4件、三等奖作品15件。现予公布。
根据竞赛章程规定,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其间,竞赛评审监督委员会接受参赛作者、团队或高校经所在省级协调委员会(或省级团委)出具的质询申请。授奖作品信息有误的,可通过该邮箱申请更正。
质疑投诉期结束后,组委会将统一寄送证书至各省级赛事组织协调委员会。
受理邮箱:tzbjiandu@126.com
质询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日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3日